投身移动安全创业,选择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新赛道
2005年前后,85后青年潘宣辰还在武汉大学信息安全专业就读,这是国内第一个信息安全本科专业。在一次演讲授课上,潘宣辰结识了当时在武汉大学做兼职教授的网安前辈安天创始人肖新光(Seak)。
当时,我国在PC安全时代的核心技术还处于一个追赶的姿态。Seak给学生时代的潘宣辰渲染了一副宏大的国家安全及民族软件创新产业格局,并提出希望能找到一个新的技术领域或在一个新的操作系统平台上,可以由国内相关的研发团队自主去实现基础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创新。
这个目标打动了潘宣辰。毕业后,在安天的支持下,他选择了移动安全方向创业发展。潘宣辰认为,PC时代几乎所有的技术,包括产品和商业模式在引入到移动场景后,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叠加演进。结合移动特有的产业及生态结构,在移动安全方向上,必然会形成不一样的产业及生态安全需求,也同样会产生新的技术定义以及商业模式。
“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我们在这个全新的领域,和国内其他优秀厂商以及海外厂商相比,站在一个起跑线上,而且相比之下,安天以往在PC端积累的技术视野,在全新的领域进行技术架构和商业模式创新时,没有太多的历史包袱,又具有科班出身的发展优势。”潘宣辰说。
自主研发反病毒引擎,打破欧美安全厂商十余年独大
2010年以前,PC时代国内比较领先的安全厂商在海外的排行榜上并不是很靠前,最高排名第8位,多数徘徊在第10名左右。有了这个先例,潘宣辰和团队最开始设定目标是移动安全领域能够进入到世界前8位。
当时,团队初期的技术实力在移动领域优势并不明显。潘宣辰坦言,像海外的卡巴斯基、比特梵德,以及国内的瑞星、金山、360、腾讯等,其实都已经关注到,移动安全必然是未来一大趋势,当时大家都在积极投入技术研发。
深蹲之后,才能更好的起跳。最初,由于技术理念上有较大的差异,团队的优势并不明显。在和国内外厂商交流之后,才发现这是技术理念上的差异造成的。
比如,友商更多的是直接把PC时代的经验快速复制到移动时代,而安天是以本地检测算法引擎以及基于机器学习的专家智能分析工程平台运营体系为主,所以“工程化”传统较重,成果的形成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
2013年前后,安天的优势开始凸显。当时,国际知名安全软件评测机构AV-Test的移动安全首次测评中,安天AVL移动反病毒引擎的检出率指标平均领先行业水平10%以上。这是国内安全厂商第一次在世界范围的反病毒领域呈现出技术压倒性优势,也就在那年,安天移动安全打破了欧美厂商的垄断,以100%的检出率成为首个获得AV-Test“移动年度最佳奖项”的亚洲厂商。
技术的真正价值,需要用市场和产业的方式来“回答”
在2014年取得核心技术突破的时候,他们也有卖掉团队的机会。潘宣辰和团队在“财务诱惑”和“产业挑战”之间,选择了后者。
潘宣辰认为,技术本身并没有常胜将军,也并不见得会永远占据优势。“这项技术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价值,最终还需要用市场和产业的方式来回答。如果不去真正进入市场、进入产业的话,我自己觉得会特别后悔。因为这样就等于止步于技术了。”潘宣辰说。
安天移动安全在2015年开始探索商业化路径,选择了关口前移的产业融入线路。即通过选择与手机厂商广泛合作,通过操作系统级的嵌入式来进行技术落地,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去构建新的商业模式。从2015年至今,安天威胁检测引擎为全球超过三十亿部智能终端设备提供了操作系统内置的安全检测能力。
“在移动安全的核心技术领域上,我们目前仍然保持着世界前列的水准。在检测这个技术点上,我们应该一直是第一第二的位置。”潘宣辰说。
监制:张宁
采访:李政葳
拍摄/后期:刘昊 李飞
配音:雷渺鑫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